本帖最后由 雷猴 于 2011-11-7 20:33 编辑
新政府今日正式上任,讲宣布一系列改革措施.
其中包括
撤销直接管辖移民局的移民融合部,
相关事务今后将由,社会部,法律部,就业部和教育部来接管.
其中,工签,学生签归就业部管
家庭团聚签归法律部管
丹麦语课程管理归教育部管
其他事物归社会融合部管辖
居留许可的申请费用将被取消。
家庭团聚规则
那个indvarnderingsprøve/mimigration test,的语言考试,被取消了
那个对配偶的教育制度,工作经验和语言能力了进行打分的系统也取消了
保证金额度从10万降低到5万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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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久居留规则
原先的100分得评分系统取消,取而代之的是。
要获取永久居留,需要满足以下要求
1. 在丹麦居住满5年.
同时要求:
最近5年内,全职工作累积满3年,
读书等同于全职工作,
同样的,兼职工作满5年也满足要求.
2. 没有领取政府救济. 但一些政府救济可以领取而不影响拿永居。
3. 丹麦语通过PD1,而不是原规则要求的PD2
4. Medborgerskabsprøve,俗称永居文化考试取消。
5. 原规则原有的一些其他要求被保留,如没有犯罪记录等等。
解读: 在丹麦居住满5年以上,只要有工作或者在读书,同时通过一个相对简单的丹麦语考试PD1
就可以拿永居。
入籍规则
1. 丹麦语要求从PD3平均分4分,降低到PD2.
2. 申请前最后五年,必须能自己养活自己,selvforsørgende,2.5半以上
3. 其他的原有要求不变,比如居住时间,无犯罪记录等等。
另外,在丹麦出生和长大的外国人,只要初中毕业,没有犯罪记录,即可获得丹麦国籍
如果初中毕不了业的,满18岁后也可以自动获得国籍。
同时,丹麦开始考虑承认双重国籍
需要注意的是,这个是SRSF政府的共识,是将来新政府工作的基点。
最终通过的法律还需要议会其他一些支持党的支持. 但大体上的方针和基调已经定了.
在新的法律正式通过议会出台,并开始实施之前,
原先的规则仍然有效。
原文件
http://i2-files.tv2.dk/792/26973792-b0f7aa09a0dbf3b1ad40978d476f78fd.pdf?forside&s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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